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细则
(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校级科研项目包含: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育苗基金项目、研究生项目、校内科技项目等校内立项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 学校视情况为无下拨资助经费的立项项目提供科研经费,并做好预算,纳入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第四条 校级科研项目成果要求
校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3年。项目有明确的研究预期成果,按照资助额度的不同,项目需要完成:
(一)经费F:0.5万元≤F<3万元的项目,需至少完成1项成果(发表/录用论文1篇,或发明专利1个,或专著1册,或获奖成果1项等);
(二)经费F:3万元≤F<5万元的项目,需至少完成1项成果(发表/录用B级以上(含)论文1篇,或发明专利1个,或专著1册,或获奖成果1项等,下同);
(三)经费F:5万元≤F<10万元的项目,需至少完成2项成果;
(四)经费F:F≥10万元的项目,需至少完成3项成果。
第五条 经费开支范围
校级科研项目经费只设立直接费用,不设立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设备费和业务费,不设劳务费。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2.业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包括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采集数据、翻译资料)、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国(境)外合作与交流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资助总经费的20%。
专家咨询与讲座费不超过项目资助总经费的10%。
第六条 经费预算管理
经费预算管理项目按照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 经费划拨
项目经费在立项时划拨,其中项目总经费在5万元以上(含)的,项目立项时先期划拨一半经费,学校将在项目研究中期进行考核,若有完成1项成果,即划拨剩余经费。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相关规定如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本细则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离职人员在研科研项目管理
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强化科研管理,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确保离职人员在研科研项目顺利完成和经费合理使用,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相关科研项目管理文件精神,结合beat365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包括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离职人员包括常规离职(因人员工作调动、辞职、辞退、统招升学、自动离职等产生的离职)和特殊离职(人员去世)的beat365原教职工。
第二章 常规离职人员在研项目管理
第三条 常规离职的在研横向项目主持人离职前应及时与合作单位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内容包括:违约责任、经费处理、项目后续研究或者解约等,要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补充协议须经合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法律顾问审核后,由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科研处审核、备案。
第四条 常规离职的在研校级项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根据学校相关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应当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妥善处理。
第一种方式是委托项目组成员完成。项目主持人可委托项目成员之一作为该项目的继任主持人继续完成。项目主持人可以与项目组成员协商,填写离职人员在研项目变更申请表,签署委托书和承诺书,确保项目按时结项,经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科研处审核、备案。若项目未能按时结项,继任主持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二种方式是申请撤项。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申请撤项,项目主持人填写离职人员在研项目撤项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科研处审核、备案。项目全部经费(含已开支的)退回学校。
第五条 常规离职的在研校外纵向项目主持人应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选择以下四种方式之一妥善处理项目。
第一种方式是申请变更主持人(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情况除外)。项目主持人应按照上级规定的变更项目主持人程序推荐变更后的继任主持人,填写离职人员在研项目变更申请表,签署承诺书,确保项目按时结项(结项科研工作量绩效由继任主持人享受),经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科研处审核后按照程序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项目主管部门不同意或没有合适的人选可以变更为主持人时,则采用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处理。
第二种方式是委托项目组成员完成。若项目主持人未变更,但仍依托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的,项目主持人应委托项目成员之一作为该项目的继任主持人继续完成项目。项目主持人可以与项目组成员协商,填写离职人员在研项目变更申请表,签署委托书和承诺书,确保项目按时结项(结项科研工作量绩效由继任主持人享受),经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科研处审核、备案。若项目未能按时结项,继任主持人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三种方式是申请撤项。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申请撤项。项目主持人填写离职人员在研项目撤项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科研处审核、备案。项目校外到账经费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项目校内经费剩余部分退回学校,项目立项科研工作量绩效退回学校。
第四种方式是申请变更项目依托单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可以变更依托单位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执行。项目主持人填写离职人员在研项目变更申请表,提供项目接收单位同意接收函,经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科研处审核后按照程序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校内经费剩余部分退回学校,项目立项科研工作量绩效退回学校。
第六条 常规离职人员离职后,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归学校所有,离职人员在离职前需归还给资产所在的二级单位。
第七条 常规离职人员申请变更主持人的各级在研科研项目,必须在各类项目规定结项时间的6个月前办理变更手续,超期科研处不予办理。
第八条 常规离职人员须按照上述相关办法妥善处理好在研科研项目后,方可到科研处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章 特殊离职人员在研项目管理
第九条 特殊离职人员的在研横向项目由所主持项目中排名第一位的成员及时与合作单位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内容包括:经费处理、项目后续研究或者解约等,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补充协议经合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法律顾问审核后,由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科研处审核、备案。
第十条 特殊离职人员所主持的在研纵向项目原则上终止,项目校外到账经费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项目校内经费剩余部分退回学校。特殊离职人员所主持的在研纵向项目中排名第一位的成员负责办理项目终止手续。
第十一条 特殊离职人员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归学校所有,原所在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负责办理归还手续。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1.承诺书
2.委托书
3.离职人员在研项目变更申请表
4.离职人员在研项目撤项申请表
附件1
承 诺 书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项目来源 | |
立项总经费 (万元) | | 校外下达经费 (万元) | | 校内配套经费(万元) | |
剩余总经费 (万元) | | 已使用校外经费(万元) | | 已使用校内经费(万元) | |
项目主持人 | | 所在二级单位 | |
本人 ,所属 学院(部),因工作变动调离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目前主持 项目(项目编号: ),该项目尚未结题。本人承诺在离职后,以上项目依然放在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由 学院(部) 同志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本人 ,所属 学院(部),现负责上述项目的研究工作,承诺在项目规定的结项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同时负责项目相关的联系工作及材料报送等事项。 承诺人(原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承诺人(变更后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委 托 书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项目来源 | |
立项总经费 (万元) | | 校外下达经费(万元) | | 校内配套经费(万元) | |
剩余总经费 (万元) | | 已使用校外经费(万元) | | 已使用校内经费(万元) | |
项目主持人 | | 所在二级单位 | |
本人 ,所属 学院(部),因工作变动调离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目前主持 项目(项目编号: ),该项目尚未结题。本人承诺在离职后,以上项目依然放在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委托 学院(部) 同志代为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材料,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项目经费使用权转换给受托人。 本人 ,所属 学院(部),受 同志委托,在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前提下,代为完成上述项目的研究工作,承诺在项目规定的结项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同时代为完成项目相关的联系工作及材料报送等事项。 委托人(原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受托人(变更后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离职人员在研项目变更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项目来源 | |
立项总经费 (万元) | | 校外下达经费 (万元) | | 校内配套经费 (万元) | |
剩余总经费 (万元) | | 已用校外经费 (万元) | | 已用校内经费 (万元) | |
项目主持人 | | 所在二级单位 | |
变更说明(含变更原因和变更安排) 项目主持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二级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科研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4
离职人员在研项目撤项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项目来源 | |
立项总经费 (万元) | | 校外下达经费 (万元) | | 校内配套经费 (万元) | |
剩余总经费 (万元) | | 已用校外经费 (万元) | | 已用校内经费 (万元) | |
项目主持人 | | 所在二级单位 | |
撤项说明(含撤项原因和撤项安排) 项目主持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二级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科研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细则
(修订)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管理、切实履行法人单位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3号)、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7号)、《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21〕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间接费用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和有关管理费及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
第二条 间接费用预算要按照国家政策和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编制。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额。
项目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参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按以下标准核定间接费用比例为:2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高于30%;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不高于2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不高于1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高于5%。承担子项目和合作项目的间接费用,应执行项目总经费中间接费用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出具项目间接费用预算通知。学校立项各类项目和校外项目配套费不设间接费用。
第三条 间接费用开支范围
(一)管理费:指学校为科研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费用,科研项目研究有关的管理费用。
(二)绩效支出:指学校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根据对项目研究人员的科研实际绩效考核情况安排给项目研究人员的绩效支出费用。
第四条 间接费用分配与管理
学校设立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单独账户进行统筹管理,间接费用专账下设管理费和科研绩效二个分账户。
(一)管理费:管理费核定标准按项目资助总经费(扣除设备费和外拨经费)2%执行,核定标准高于项目来源单位规定的按项目来源单位规定执行。间接费用预算金额不低于管理费。
(二)绩效支出:间接费用中扣除管理费的其余部分为项目组人员的绩效支出,绩效支出根据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经项目下达部门(或承担单位)的中期考核(或年度考核)和结题验收后分期或一次性发放,年度或中期考核发放不超过项目绩效总额的60%。
第五条 间接费用支出审批
(一)管理费由学校科研处统筹管理使用。
(二)绩效支出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绩效支出必须在完成项目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发放,绩效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预算批复或学校核定的额度。项目负责人编制绩效支出分配方案,经二级学院(或研究机构,或机关部门)科研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审核、二级学院(或研究机构,或机关部门)负责人审批。绩效支出需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经办人员不得代领代发。
第六条 科研绩效考核
(一)科研绩效考核分为项目实施过程绩效考核和结题验收绩效考核。项目实施过程绩效考核是在项目主管部门(或承担单位)对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以年度或中期绩效考核为主)的基础上,由二级学院(或研究机构,或机关部门)科研绩效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项目实施过程绩效支出;项目结题验收绩效考核是在项目主管部门(或承担单位)对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的基础上,由二级学院(或研究机构,或机关部门)科研绩效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项目结题绩效支出。
(二)科研项目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项目研究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包括科研项目进展情况、研究任务分工与完成情况,研究成果质量等。
(三)项目负责人负责落实所承担项目的绩效考核准备工作,按规定提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成效等相关材料。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绩效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第七条 各项目承担单位(二级学院,或研究机构,或机关部门)需成立科研绩效考核小组,课题组成员不得参与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意见与结论作为科研绩效支出发放的依据。
第八条 beat365为子课题(子任务)承担单位的,其绩效考核原则上应纳入项目主持单位的绩效考核安排;如未纳入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的绩效考核,也可参照beat365为项目主持单位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细则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科研积极性,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促进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3号)、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7号)、《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41号)和《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政研〔2021〕6号)等精神,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基金项目后续研究活动的开展。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项目结余资金,是指beat365科研人员承担(与外单位合作承担的项目,凭到账资金)的纵向科研项目,在完成项目计划执行期各项预期的任务目标,并通过项目批准部门验收后的剩余资金。
第四条 校外纵向科研项目研究执行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办理项目经费决算手续,清理账目,剩余款项纳入项目结余资金管理。
第五条 项目因各种原因被终止、撤销、未通过验收或整改后通过验收的,已拨付资金结余部分由学校直接收回,并按相关规定由原渠道退回项目批准部门。上级部门要求全额退回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项目结余资金使用和监管
第六条 项目结项后,其直接费用的结余资金给予回收,纳入学校科研创新专项基金,由学校统筹安排,优先安排给原项目组使用,用于开展包括原项目后续研究在内的基础前沿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交叉学科创新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等科研活动的直接费用支出。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余资金只能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费用支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余经费用于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及后续研究的直接费用支出。项目间接费用部分,原项目组应根据课题完成情况尽快完成绩效分配,若不分配的,纳入学校科研创新专项基金。
第七条 因离职、退休等原因不再聘任的人员,可退出项目组。如退出人员为项目组负责人,可由原项目组成员作为负责人,继续使用结余经费,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第八条 所有项目结余资金的直接费用部分都必须重新编制预算。
(一)项目批准部门对结余资金的使用有明确规定的,或需要报送使用方案的,按项目批准部门规定执行。
(二)项目批准部门对结余资金使用没有明确规定的,预算编制原则如下:
1.校外纵向项目到账经费的结余资金,用于项目直接费用支出,不能列支间接费用。采用经费包干制,按照直接费用的支出范围为:设备费、业务费(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包括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采集数据、翻译资料)等),劳务费(含专家咨询费),各项费用合并使用。
2.校内项目经费、校外项目配套费的结余资金,只能列支本条第(1)款中的设备费、业务费,各项费用合并使用。
3.对直接费的列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经费管理规定执行。对直接费中的设备费问题,只采购项目后续开展中必需的专用设备,不能列支通用办公设备,并按照学校采购程序审批。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没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可按规定可列支劳务性支出和社会保险补助。项目组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工作内容、任务指标、劳务报酬等,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后,报科研处备案。
4.为支持科研团队梯队发展,培养年轻教师,科研成果涉及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包括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采集数据、翻译资料)等,均可凭票据在结余资金中报销,不做刊物级别(除预警期刊)等的限制。
第九条 结余资金的使用期限
(一)项目批准部门对使用期限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项目批准部门对使用期限没有明确规定的,校外项目到账经费的结余资金可以继续使用2年;校外项目配套费的结余资金、校级项目结余资金可以继续使用1年。若仍有结余且确有需求的,依申请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延长时限。
(二)项目批准部门对结余资金使用的起算日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项目和市科技项目的结余资金从项目验收后的次年1月1日开始计算使用期限。其他项目经费使用起算日均从原项目办理经费决算手续后的当天起算,经费使用截止日以学校文件为准。
(三)项目经费决算后发生的科研活动支出,均可按财务规定报销。
第十条 结余资金预算办理流程
(一)项目结题通过后,科研处、财务处发文通知回收有关项目的结余资金,原项目经费使用账本作废。
(二)项目负责人提供原项目的资金决算表,编制《莆田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预算表》(见附件),由各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审批。
(三)科研处分批次集中审批结余资金预算编制并重新发文下达结余资金预算,发放结余资金使用账本。负责人领取结余资金使用账本后,即可报销。
(四)结余资金使用期限截止后,科研处、财务处进行项目清账,经费使用账本作废。剩余经费按照项目批准单位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学校回收。
第十一条 统筹使用结余经费的流程
(一)为了充分发挥校外到账经费结余资金的效益,若结余资金较多,项目负责人预计无法在结余资金使用期限内完成预算的,在结余资金期限截止前6个月,项目负责人与所在二级学院协商并提出处理意见,优先支持本单位科研经费不足的教师发表优秀成果等科研活动。
由二级学院提交结余资金使用报告,经项目负责人、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科研处、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在该结余资金中报销。
(二)若所在二级学院无法全部使用完结余资金的,剩下的结余资金部分由学校再次统筹使用,原则上每年度集中一次完成审批,具体程序如下:
1.科研处向全校征集需要经费支持的优秀科研成果:A/B级论文版面费(不含预警期刊)、发明专利申请费(仅限官费)、学术专著出版费等。
2.科研处根据情况提出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必要时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报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后,科研处、财务处发文执行该结余资金使用方案。
第十二条 结余经费的报销,按照学校现行纵向科研项目的审批模式执行。
第十三条 除项目合同/协议的特殊约定外,所有项目的结余资金不得以协作费方式外拨付给外单位。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支出,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的结存结余,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和转移结存结余资金。验收决算时结余资金总额低于(含)500元的,直接给予回收,由学校统筹使用。
第十五条 项目结题后,项目批准部门再拨付或追加拨付的经费,在扣除间接费用(若有,项目组按照规定作为绩效)后,纳入结余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坚持成果导向,所有结余资金资助的科研活动都应有一定的成果产出。由结余资金资助的成果仍可标注原项目下达时的编号。
为便于结余资金使用情况的查询,项目结余资金的财务账号为:xxxxJY,其中xxxx为原项目编号,JY表示“结余”。
第十七条 其他说明
(一)结余资金管理本质上是经费结转,不按照新项目、新经费统计,不作为职称评聘、聘期考核、评优评先、工作量核算、奖励、考评等的支撑数据。
(二)目前已经结题的项目,结余资金尚在本细则规定使用期限内的,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三)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与学校以往文件有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由科研处、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预算表
附件
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预算表
单位:元
财务编码 (原项目编号-JY) | | 经费来源部门 | |
项目名称 | |
校外经费结余 |
经费使用期限 | 直接结余经费 | 间接结余经费 |
| | |
直接结余 经费预算 (不能列支通用办公设备) | |
研究内容 (纲要式填写) | |
项目组 成员名单 | | 负责人 签 名 | |
项目承担 单位意见 (签章) | 年 月 | 科研处 意见 (签章) | 年 月 |
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beat365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3号)、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7号)、《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21〕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beat365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各类科研项目(含基金)所取得的经费,beat365作为合作单位共同承担的由纵向科研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beat365的经费和校内立项项目经费。
第三条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四条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除科研项目立项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以外),必须按照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国有资产有关管理办法,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牟取私利。
第五条 纵向科研项目形成的科研成果及推广应用、转化转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和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制和“分级报账、集中核算”的会计核算方式。在校长统一领导下,分管科研、财务的校领导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分工负责,学校科研、财务、资产管理、监审、二级学院(研究院)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各司其责,共同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
第七条 科研处是学校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制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和指导二级学院及项目负责人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指导、监督、检查二级学院及项目负责人按科研进度和有关规定使用科研项目经费,配合财务处做好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 财务处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配合科研处指导项目负责人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编制项目决算等。对已批复或签订合同(任务书)的项目,提供到款通知;办理科研经费入账和分配;开具票据;负责审核项目决算编制和结账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九条 监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审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防止违规、违纪和违法现象的发生。
第十条 资产管理处负责科研仪器设备等的采购管理,按照学校有关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规定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作为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工作和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项目预算执行,督促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做好科研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科研贵重仪器设备采购前的评估和专家论证工作,负责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
第十二条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是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负责人,对科研活动及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和相关性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项目负责人要熟悉掌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相关财经法规,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按照预算、科研进度和相关制度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依法据实编制决算。项目负责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委托负责的,需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第三章 开支范围
第十三条 纵向科研项目分为包干制管理和预算制管理两种形式。
第十四条 经费开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2.业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包括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采集数据、翻译资料)、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3.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间接费用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等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学校立项的各类项目和校外项目配套经费不设间接费用。
第四章 包干制项目资金申请与审批
第十五条 包干制项目申请人应当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申请资助额度,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第十六条 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申请资助额度。
第十七条 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包干制项目和申请资助额度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参考同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确定项目资助额度。
第十八条 包干制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使用,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无需履行调剂程序。
第十九条 对于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第五章 预算制项目经费预算
第二十条 预算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是开展科研活动和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的基本依据。项目负责人在科研处、财务处和二级学院的配合下,根据具体项目的规定和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严禁编制虚假预算套取科研项目经费。
第二十一条 项目费用预算包括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外拨经费按项目合作协议书规定预算。支出预算应当根据项目需求,按照资金开支范围编列。预算编制必须符合项目主管部门的规定。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第二十二条 间接费用预算要按照国家政策和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编制。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项目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参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按以下标准核定间接费用比例为:2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高于30%;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不高于2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不高于1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高于5%。承担子项目和合作项目的间接费用,应执行项目总经费中间接费用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出具项目间接费用预算通知。学校立项各类项目和校外项目配套费不设间接费用。
管理费核定标准按项目资助总经费(扣除设备费和外拨经费)2%执行,标准高于项目来源单位规定的按项目来源单位规定预算。间接费用预算金额不低于管理费。
第二十三条 纵向项目的外拨经费必须在该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和协议书中明确列出,包括外拨经费数额和外拨单位名称。项目执行过程中,外拨经费的数额不得超过协议书中的数额。
第二十四条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项目进度执行,不得超出项目预算范围开支费用。预算确有必要调整,遵循以下原则:
(一)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直接费用中设备费的预算如需调调整,项目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学校科研处审批后,送财务处备案。
(二)项目预算总额不变,劳务费、业务费的预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
(三)项目预算总额不变,项目参与单位之间预算(外拨经费)调整以及增减参与单位的,需逐级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批准。
(四)项目在研期间,间接费用不得调增。
第六章 经费使用与审批
第二十五条 纵向项目获立项资助,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到账后,按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科研处配合财务处做好经费下达预算安排和建账工作。如项目立项单位要求开具收款票据,由财务处按规定开具收款票据。
第二十六条 纵向科研经费(含学校配套费和学校立项资助项目经费)的使用,采用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由项目负责人支配使用,二级学院(研究院)负责人审定(机关人员承担的项目,由机关部门负责人审定)。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和项目进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减少经费的结存结余。
第二十七条 纵向科研经费的审批与报销执行校财务部门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纵向科研经费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依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做到业务真实、票据合法、手续齐全、责任明确。
第二十九条 项目协作费外拨不得超过项目合作协议书协定的金额,也不得外拨给不是任务书中列出的外拨单位(项目合作单位)。执行程序:由合作单位提出申请合作经费划拨的函,并附经费预算报告;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立项批复、项目任务书、与合作单位的项目协议书和其他必要的资料,经项目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后,由科研处负责人审批。财务处根据以上材料复印件(原件存放项目档案)和银行转账单据做账。
第三十条 使用科研经费购买仪器设备,按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经过论证,避免重复购置。购买同类设备时,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的利用率和共享情况。使用科研经费购买低值易耗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验收后报销。购置图书资料须经所在二级学院资料室或校图书馆验收后报销。
设备费不得列支与项目研究目标无关或关联性不强的经费开支。如,文件柜、书柜、桌椅等办公家具;不得过度购置,电脑及周边设备一般不得超过一台。
第三十一条 委托外单位测试化验加工,需签订协议书。报销测试化验加工费用时需提供协议书、测试化验结果报告复印件(原件作为项目验收的档案资料保管),并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给承接测试化验加工的单位结算。
第三十二条 项目组人员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等报销按校财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责任单位因科研活动实际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由其主办的会议等,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
第三十三条 因科研项目研究需要进行的野外考察、数据采集、心理测试及医学特殊需要的费用等无法取得发票,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可按实际发生额予以报销,需通过银行转账到对方个人银行账户。对农学科研项目,租赁农田实验费用,无法取得发票,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可由租户据实出具收据,附上租户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经所在村委会盖公章后报销,报销经费需通过银行转账到租户个人银行账户。
第三十四条 科研项目的劳务费不得支付给本课题组成员及履行项目管理职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劳务费支出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五条 科研项目的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按照项目批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须发至专家个人银行账户。项目组成员不得领取专家咨询费。
第三十六条 绩效支出原则上必须在完成项目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发放,绩效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预算批复或学校核定的额度。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和取得的成效,提出项目绩效支出分配方案,由二级学院(研究院)审批。项目组人员的绩效支出必须由本人签收,发放至本人个人银行账户,并按照单项报酬计缴个人所得税。科研绩效支出按照《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三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决算的编报要求和规定,严格按照项目实际开支情况,如实编报项目经费决算,并对项目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项目决算经科研、财务等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根据要求报送并存档。
第三十八条 项目因故撤销或终止,课题组应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报送有关部门。对被中止或撤销的项目经费按以下办法处理:校外项目按相应的规定执行;学校资助项目自中止或撤销之日起不再受理报销,收回剩余经费。
第三十九条 结余资金按《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细则》执行。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财务处负责对科研经费收支的会计核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收支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学校及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科研经费提供方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预算和科研合同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公开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项目责任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依规管理使用项目资金,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虚假编报项目预算;
(二)未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三)列支与项目任务无关的支出;
(四)未按规定执行和调剂预算、违反规定转拨项目资金;
(五)通过虚假合同、虚假票据、虚构事项、虚报人员等弄虚作假,转移、套取、报销项目资金;
(六)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七)设置账外账、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等;
(八)在使用项目资金中以任何方式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和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
(九)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如与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准。本办法由科研处和财务处负责解释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