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工程实训中心:
为做好2026年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及实验教学、科研等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验室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隐患,闭环推进整改。暑假前,各学院须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检查所属实验室的水、电管线、气瓶等特殊压力容器,以及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暑期不开放的实风装置已关闭,门窗锁闭,经检查确认后统一粘贴封条。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积极推进实验室问题整改,及时报送相关部门落实实验室修缮和维护工作。请于7月3日前完成自查并提交自查情况,7月6日前提交自查总结(通过智慧校园服务平台—实验室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模块报送)。
二、严格审批管理,压实安全责任。暑期对师生开放的实验室,须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签署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并规范做好实验记录。开放实验室须提前完成院内审批(通过智慧校园服务平台—实验室安全管理—假期实验室开放—开放申请模块办理)。暑假期间,各学院应加强对开放实验室的自查、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实验室各级安全责任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暑期开放的实验室,学生开展实验时,指导教师须全程在场指导,切实保障实验安全。
三、强化防范措施,做好防灾减灾。各二级学院应加强暑期实验室防雷、防汛、防台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处于低洼地带的实验室,须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实验室安全度汛。同时,做好长期不断电设备设施的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聚焦重点领域,严格风险管控。各相关学院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加强暑期气瓶、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领用、保管及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工作,特别要强化易制毒、易制爆等化学品和药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高温时段的防爆和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危化品安全。严禁在实验室场所及过道内进行电动车充电。
五、规范搬迁管理,确保安全有序。暑期涉及实验室搬迁的单位,须制定详细的搬迁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做好安全交底工作。搬迁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应分类打包、专人押运,确保全程可追溯;大型仪器设备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拆卸、搬运和安装,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坏。搬迁全程须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泄漏、碰撞、遗失等事故发生,确保人员、设备和物资安全。
教务处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