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工作是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内容,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作好考试工作,事关我系改革发展的大局。为了严肃考风考纪,端正考风、学风。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领导指示,结合本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命题工作
1、范围:应主动适应国家有关考试内容要求,认真研究并制定教学大纲,命题应以教学大纲要求为准。
2、难度:难度适中。
3、题型:可以参照历年考试题型命题,但题型应多样化。主观题型与客观题型应保持一定比例。
4、组卷工作及保密要求: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教研室主任是该课程责任人,应切实负责,如该门课程出现试卷泄密,将追究当事人及相应教研室主任的责任。
二、 监考工作要求
1、在监考过程中,全体主、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 履行本职工作职责。
2、由系主任主持考前动员大会,各教研室应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监考守则及有关考试规定。
3、在监考过程中,以预防舞弊为主,加强巡视与督查;同时,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严格执法。
三、 阅卷工作原则
1、统一阅卷,流水作业:试卷应在教研室当众批阅,严禁将试卷带到其它地方。阅卷应分工负责,流水作业,由教研室统一计分并在试卷上填写成绩,最后填好记分册交系办。
2、阅卷一律用红笔,并在每题前给出分数。
3、阅卷前要统一评分标准,如出现特殊情况,应由教研室研究后作出统一处理,不能擅自改变既定标准。
4、认真负责,防止统分错误,应保管好考试有关原始材料,以备查阅。
5、严禁其它人员干扰考试工作,要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人情分。无论何种原因,出现责任事故,都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 违规处理办法
1、违规的认定:一是针对学生、教职工反映的问题,经认真调查后确认;二是根据系办公室抽查试卷后反馈的情况,确认直接责任人;三是根据考试巡视员、监考员填报的有关记录确定。
2、根据违规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扣发当月全部津贴、半年津贴、通报批评等处分。
3、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对在考试工作中舞弊的教师,取消其当年职称晋升、评优资格。
4、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将给予其它处分。
土建系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