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学生宿舍设立先锋示范岗活动的通知》(学生[2017]19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报名,学生 工作处审核和授牌等环节,并结合学生参与学生公寓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的主要业绩表现,现将学生宿舍先锋示范岗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请致电2636255。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宿舍先锋示范岗考核结果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7月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