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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人工智能赋能人才培养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福建省人工智能赋能高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2025—2027年)》,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推动教育理念、教学模式、管理服务的深刻变革,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教学改革为核心,构建“人工智能+”高等教育新范式,培养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的应用型人才。

二、目标任务

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前沿,结合区域产业实际需求,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通过跨学科融合、人工智能融入、行业实践、数智教学与科研反哺等多路径,有计划、有步骤地构建“人工智能+”学科专业、课程、实践创新、教学模式、协同育人、教育生态“六大体系”,推动人工智能全面赋能人才培养。

(一)构建“人工智能+”学科专业体系

1. 优化学科专业布局

优化学科布局,构建以数学为基础,涵盖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软件工程等基础与交叉学科体系。支持数学相关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培育点建设,积极申报智能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强化基础理论研究与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支持增设人工智能、智能建造、智能制造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等本科专业。实施数字赋能战略,推动数字赋能学科专业转型升级,推动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增设人工智能方向,强化传统工科向智能化方向升级。(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处、二级学院)

2.打造人工智能专业集群

改造升级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推动人工智能向经、管、文、理、工、医、艺等相关专业渗透赋能,主动对接福建省和莆田市重点产业链,打造人工智能专业集群1—2个,力争建成校级人工智能领域特色专业3个左右,增强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责任单位:教务处、二级学院)

3.推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

以问题为导向,探索人工智能与多领域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改革项目,以人工智能推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开设人工智能相关微专业,试点“人工智能+X”“X+人工智能”新兴交叉专业及相关微专业项目12个左右,以交叉融合提升学生创新与应用能力。(责任单位:教务处、二级学院)

(二)构建“人工智能+”课程体系

4.人工智能融入通识课程

聚焦产业未来人才需求,优化重构人才培养方案,推动育人重心从知识传授向能力提升转变,系统推进人工智能与专业课程有机融合。开设人工智能基础与应用课程,鼓励理工医及管理类专业开设Python或C语言等相关课程,以培养计算思维;人文社科及艺术类专业将经济管理通识模块更换为人工智能通识模块,其他专业可在经济管理通识模块与人工智能通识模块中任选其一。至2027年,遴选校级人工智能通识示范课程3门。(责任单位:教务处、二级学院)

5.人工智能融入专业课程

将人工智能知识融入主修专业知识体系,培养学生人工智能应用与计算思维能力。立足行业、产业需求,开设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的专业方向课程、运用人工智能解决专业问题的实践性课程,以及探讨本专业人工智能前沿发展的课程,每个专业至少开设2门运用人工智能解决专业问题的前沿课程,推动“专智融合”。至2027年,遴选校级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人工智能+”专业类课程40门左右,以人工智能提升学生的创新与应用能力。(责任单位:教务处、二级学院)

(三)构建“人工智能+”实践教学体系

6.加强人工智能类专业实践能力培养

在人工智能领域相关专业开设人工智能专业课程、交叉课程等,设置的实践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其中项目化课程、企业生产实践课程占比不低于50%,鼓励学生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及其应用研究,相关专业人工智能方向研究选题不低于12%。至2027年,建设校级人工智能研究生产教融合培养基地5个左右,遴选校级人工智能实践教学项目50个。(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处、二级学院)

7.搭建“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平台

通过校企合作、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建设等方式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服务省市产业发展,推进“引企入校”“推教入企”。至2027年,校企合办“人工智能+”订单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少于15个,建设校级大学生人工智能实习实训基地不少于12个;构建校企“双导师”联合培养模式,凝练产教深度融合、多方协同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强化学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真实场景问题能力,以行业智能提升学生的创新与应用能力。(责任单位:教务处、二级学院)

(四)构建“人工智能+”教学创新体系

8.深化智慧教学模式

深化智慧教学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智慧教室使用覆盖面;打造集知识服务、学习支持、教学辅助为一体的智能学习平台,构建“师-生-机”三元协同教学新场景和泛在化、个性化、协作化的学习场景,深化AI在个性化教学、智能答疑、学情分析与过程性评价中的全流程应用;以智慧评价为核心,构建全过程、伴随式、无感化的学生综合评价新模式,动态更新学生数字画像,助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国家级与省级一流课程应当转型为智慧课程,校级一流课程鼓励转型为智慧课程,至2027年,建设校级智慧课程60门以上,遴选校级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典型案例30个。(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信息中心、二级学院)

9.建设数智化新教材

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结合特定产业的发展趋势、技术变革、市场需求以及行业标准编写教材,增强教材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学生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潜力。依托现代技术手段,以交互性、动态性、个性化数字教材为引领,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规范性强、集成度高、适用性好的人工智能领域教材和示范性新形态教材。至2027年,建设人工智能领域教材、新形态教材20部左右。(责任单位:教务处、二级学院)

10.开展数智化教学研究

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创新引导,推动专业教师进入企业实践锻炼,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加强虚拟教研室建设,强化前沿知识培训,在完善教学模式、深化智能教学应用、加强教师智慧教学能力等方面推动教学改革,将最新的学科前沿、产业发展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至2027年,建设校级“人工智能+”专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50个,以数智教研提升学生创新与应用能力。(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二级学院)

(五)构建“人工智能+”协同育人体系

11.鼓励教师开展“人工智能+”科研创新

鼓励教师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键需求,如智能医疗、数字文旅、智能制造、智能建造等领域,开展前沿探索与应用研究。通过建立跨学科学术共同体、共享数据与计算资源、引入企业真实场景与技术难题,推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与重大应用价值的原创性成果,至2027年,新增相关领域省级以上课题研究3-6项,高水平学术成果5-10项。在此基础上,强力推动科研资源向教学一线转化。(责任单位:科研处、二级学院)

12.推动AI创新与区域产业深度融合

聚焦区域优势产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校企联合申报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技项目,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联合企业直面产业真实技术瓶颈,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同时,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项目培育与成果转化,依托高校智力资源与企业的市场资源,加快将人工智能领域创新成果转化为实体产品、技术方案及初创企业,实现“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良性循环,提升科研成果落地转化率,实现人工智能赋能高校人才培养和地方经济建设。(责任单位:科研处、二级学院)

(六)构建“人工智能+”教育生态体系

13.打造“人工智能+”教师发展生态

定期开展智能工具应用、教学方法融合、教学研究创新等人工智能师资培训,实施专任教师人工智能能力提升计划,切实增强教师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教学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至2027年,实现专任教师人工智能素养培训100%全覆盖,省级以上各类教学团队实现向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团队全面转型,遴选校级人工智能赋能教学示范团队10个左右,形成骨干引领、全员参与的教师发展生态。(责任单位:教务处、二级学院)

14.培育“人工智能+”学生创新生态

依托第二课堂,打造“AI+”学生社团,组织AI创新应用活动,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和使用AI的兴趣;支持二级学院组织“人工智能+”相关赛事,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人工智能+”领域各类赛事活动,鼓励学生参与人工智能领域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活动等,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复杂问题的解决能力。至2027年,在学校大学生创新大赛和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扶持“人工智能+”相关项目60个,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实践生态。(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二级学院)

15.营造“人工智能+”教育融合生态

将人工智能赋能人才培养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深化第一课堂改革,在强化学生独立思考与原创能力的同时,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数据安全与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师生理性、合规地运用技术,防范滥用风险;积极构建开放协同的育人生态,鼓励各二级学院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定期举办“AI+主题”成果展示、学术沙龙等活动,全面提升师生对AI技术的理解、应用与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生态。(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宣传部、团委、学生处、教务处、二级学院)

三、保障与推广

(一)强化协同保障

1.构建协同机制

学校建立“党委领导、部门牵头、院系落实、企业支撑”的协同运行机制,形成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共同构建校企深度融合的AI赋能教育新生态。各二级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将人工智能赋能人才培养总目标细化,统筹推进课程建设、师资培训、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2027年完成建设目标。(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2.加强学科协作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科专业间的统筹协调,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向全学科领域渗透,促进跨学科课程、师资、科研资源的深度整合,形成“人工智能+”教育生态。(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二级学院)

(二)强化激励保障

3.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

学校认定为新开设的人工智能相关必修课及选修课,前两轮教学按“开新课”标准核算工作量;微专业课程授课前两轮按2倍标准核算教学工作量。(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

4.微专业专项经费

对立项建设的微专业,学校给予3万元/个的建设经费,鼓励课程体系创新与实践资源开发。(责任单位:教务处、财务处)

5.课程建设激励

获省级“人工智能+”课程相当于主持省级重点教改项目;经鉴定优秀的校级“人工智能+”课程相当于主持省级一般教改项目;经鉴定合格的校级“人工智能+”课程相当于主持校级教改项目。(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

6.项目申报优先

在各级各类限额申报类教学与科研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人工智能+”领域项目。(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

(三)强化基础保障

7.夯实数字基座

坚持“智能感知、数据为体、流程为相、服务为用”的建设理念和“立德树人、数字赋能、项目推进、安全可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数字化基础设施,提升智能体平台能力,构建“数据驱动、智能协同、互联互通、安全高效”的智慧校园生态体系。(责任单位:信息中心、二级学院)

8.强化安全防护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有效防范提示注入、模型窃取等针对大模型的新型攻击风险,全面保障学校教育数据的安全可控。(责任单位:信息中心、二级学院)

(四)推广典型经验

9.典型案例凝练

定期开展AI教学应用效果调研,收集师生反馈,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定期梳理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的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的实践模式(如课程设计、教学方法、评价体系等)。(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10.优秀成果推广

及时总结推广人工智能赋能人才培养的经验与做法,通过编制案例集、举办案例分享会、举办专题研讨会等方式推广优秀成果,扩大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附件:二级学院人工智能赋能人才培养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