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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非学历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3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学校非学历教育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涉及的非学历教育是指利用学校资源,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备案,举办的无需授予学历证书的各类培训班,包括进修班、研修班、辅导班、课程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培训班等办班活动。

第三条 非学历教育经费包括非学历教育收入和非学历教育支出。非学历教育收入是指学校二级单位在开展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和管理业务以外,从事非学历教育所取得的各种收入。非学历教育支出指在开展非学历教育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四条 非学历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截留、占用、挪用和坐支,不得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费,不得以接受捐赠等名义乱收费,严禁合作方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第五条 非学历教育项目培训费原则上应一次性向学员收取。单位账户缴纳的培训费采取对公转账形式向学校账户转账,财务处收到办学经费后应及时入账并通知相关部门,按照票据管理相关规定,开具由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票据。

第六条 各办学单位应对办学收入做出合理研判,办学过程中使用校内资产(资源)的,要执行《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房产共享共用管理办法(试行)》(莆院资〔2026〕3号)相关规定。

第七条 对没有明确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办学单位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培养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的项目,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八条 非学历教育支出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上级主管部门项目经费支出规定和学校有关经费支出管理规定,遵循学校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第九条 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办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经费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办班成本优先开支,各类培训费用支出按照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有关文件及《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 号)、《莆田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莆财〔2017〕130号)执行。办班结余可用于事业发展和绩效奖励,支出方案应符合财务处和人事处相关规定,并经办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四章 分配管理

第十一条 非学历教育经费分配,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既保证学校资产保值增值,又有利于调动各办学单位积极性。

第十二条 非学历教育收入的10%归学校,90%归办学单位。办学单位的分成收入扣除项目成本(课酬、教室租用等)后余额的50%可用于绩效奖励,剩余50%用于办学单位统筹使用。

第十三条 承担非学历教育面向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可提取不超过培训单位培训补贴的30%作为绩效奖励,其中继续教育学院不超过5%,办学单位不超过25%,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额,具体由人事处、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各有关单位承担工作情况予以奖励。

第十四条 上级主管部门对特定非学历教育项目划拨的专项经费,有相关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任何单位未经审核备案一律不得开展非学历教育,教职工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举办非学历教育。

第十六条 办学单位须建立非学历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健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明确和落实各项经济责任、管理责任和廉政责任,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 办学单位自觉接受巡视、审计、监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在非学历教育管理中出现疏漏、差错、纠纷、事故、损失等,将追究办学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开展非学历教育的办学单位,其中未明确内容,依据相关文件及合作协议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规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