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渠道,是教风的集中表现,也是学生德、智、体等全面素质形成和提高的关键所在。为加强对课堂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是学院领导、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听课教师应自觉按时完成听课任务,及时对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做出评价,为我院进行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供基础资料。
二、听课目的主要是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包括:
1.检查教学基本条件的准备情况与使用情况;
2.检查教师的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并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3.检查学生的学习、出勤、纪律等学风情况;
4.了解、分析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听课任务:
1.书记、副书记每学期听课看课次数不少于2次,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课看课次数不少于1次;院长、副院长每学期听课看课不少于4次,公开课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通过“一站式服务平台”填写领导干部听课表(可登录智慧校园服务平台后直接搜索“领导干部听课”进入)。
2.学院督导组成员每学期至少听课6次,公开课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通过“一站式服务平台”填写同行听课评议,并进行必要的巡课,掌握教学第一线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院领导、督导组听课可采取计划听课与随机听课相结合的办法。计划听课是根据每学期的督导组听课计划上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听课;随机听课是根据由听课教师自行选择听课时间、课程和任课教师。随机听课原则上听课前无需通知授课教师本人。
督导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听课活动,对听课对象的教学情况进行集体评议;特别针对新进教师与本学期学生反映较多的教师。督导组应定期向全院教师通报听课情况,督促教师认真完成自己的听课任务。
3、除督导组成员外的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4次,公开课听课次数不少于1次,通过听课、观摩、相互交流,了解其他教师上课情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4、个人听课以随机、随堂方式进行,原则上听课前无需通知授课教师本人。
四、教师听课时,必须提前进入课堂,了解授课教师教学准备及教学态度、师德和仪表风范等情况,重点考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检查学生出勤、上课等情况,了解、反映各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
五、教师们听完课后应通过“一站式服务平台”填写同行听课评议(可登录智慧校园服务平台后直接搜索“同行听课评议”进入),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所有被听课教师需及时登录智慧校园系统,在听课教学评测报告项目中根据听课人的反馈,回复整改措施。对在听课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差的典型,或者突出问题的,应及时向学院反映。
六、集体听课结束后应开展讲评活动,做好讲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