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师者,人之模范也。师德师风是教师的立身之本、立教之基,更是教育事业薪火相传的精神脊梁。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党委教师工作部推出以案说德专栏,通过梳理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筑牢教师队伍思想道德防线。
警示案例
案例一
某高校刘某某骗取科研经费问题
刘某某在担任新药评价中心副主任及科研项目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指使他人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多次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341.8万元。
处理结果:
刘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来源:检察日报,2015年6月15日)
案例二
某高校程某某违规收取使用学校房租等问题
2014年至2019年,程某某任某高校后勤处房屋管理科科长、资产管理处房屋管理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违规收取学校从事门面、食堂档口经营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及其他人员的房租并据为己有。
处理结果:
2020年12月,程某某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湖南通报全省高校6起基建后勤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三
某高校谭某违规使用学校体育场地为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2013年至2018年,谭某利用担任体育系(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利用学校场地对外承接体育赛事、利用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等学校公共资源成立公司承揽业务等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谋取个人利益,其中谭某个人违规获利13.6万元。
处理结果:
2019年1月,谭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湖南通报全省高校6起基建后勤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启示
上述师德违规问题的涉事教师和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体现出上述各地各校深入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一是积极奉献社会。积极将育人使命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引导学生树立家国情怀与责任担当,实现 “教学相长、知行合一”。二是立足专业优势。找准专业知识与社会需求的结合点,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科普惠民等领域入手,让知识服务更精准、更有效。三是坚持久久为功。以持之以恒的付出、脚踏实地的行动,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彰显新时代高校教师的使命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