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师者,人之模范也。师德师风是教师的立身之本、立教之基,更是教育事业薪火相传的精神脊梁。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党委教师工作部推出以案说德专栏,通过梳理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筑牢教师队伍思想道德防线。
警示案例
案例一
某高校王某某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等问题
2018年10月,王某某违规参加由学生支付费用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期间存在性骚扰学生行为,且存在论文抄袭造假情况。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第七项、第九项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学校党委对其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七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二
某高校马某某违规获取津贴问题
2019年9月至2022年5月,马某某擅自给他人发放津贴、违规领取管理绩效和教学工作量津贴。马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马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政务降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三级降至四级等处分,对其违规滥发和超标准领取的津贴予以悉数上缴。对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来源: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三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三
某高校施某某违规收取学生费用问题
2021年6月,施某某以帮助本校学生周某某毕业论文答辩相关事宜为由,违规收取周某某4000元费用。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施某某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全校公开通报批评,留校察看一年,202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扣除当月工资及年度绩效奖励,取消年度评奖评优、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项目资格等处理。责令施某某按相关规定退还违法所得。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第四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启示
上述师德违规问题的涉事教师和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体现出上述各地各校深入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一是严守纪律红线。严禁以权谋私、收礼受贿、违规办事,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触碰廉洁自律的红线,不逾越师德师风的底线。二是恪守廉洁之本。廉洁自律是教师立身从教、干事创业的根本,要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为学生树立廉洁修身的表率。三是坚守从教初心。以自身言行诠释新时代教师的清廉本色,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洁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