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明确与科研基地相关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安全事故。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所在岗位职责涉及科研基地操作和管理的一切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监督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涤人员、保洁人员和其它工勤人员、外来单位参观、学习、工作人员以及学校职工跨科室开展科研实验活动人员等人员的准入。
第三条 准入原则
一、安全管理小组成员: 接受有关实验安全知识的培训,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本科研基地的安全基本情况,熟悉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上报程序,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对工作高度的责任心。
二、科研基地负责人 :接受有关科研实验安全知识培训,熟悉国家相应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熟悉本科研基地相关人员、环境、工作内容和相应的安全要求,熟悉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上报程序,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三、科研基地技术人员: 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熟练掌握有关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通过所需的安全知识、技术考核,获得相应的上岗证,按要求参加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掌握相关技术规范,掌握与所承担工作有关的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风险,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原则和上报程序。
四、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 :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科研基地工作经历,接受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熟悉责任范围内科研基地相关追踪曲线、环境、设备、设施、样本和工作内容等情况以科研基地的安全关键控制点,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熟悉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和报告程序,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
五、科研实验活动辅助人员 :专职消毒人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清洁人员等与科研实验活动相关的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域内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人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原则和上报程序。
六、安全保卫部门或人员 :具有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历,接受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了解本科研基地相关基本情况以及安全保卫要求,能够及时发现并快速消除一般安全隐患,能对较严重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方案,熟悉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原则和程序,具备火灾等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的组织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本校学生:本校学生来本科研基地参观学习人员必须遵守科研基地的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获得各专业组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进入科研基地参观学习,同时必须在专业组负责人陪同下或专业组负责人指定的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科研基地学习。学生必须穿工作服、穿鞋套,进入特殊科研基地的人 员还必须戴帽子、口罩。
第四条 准入制度
一、 各科研基地的钥匙由专任管理员管理,如该科研基地其它工作人员需配制钥匙,需征得基地负责人同意,并有登记,保管钥匙的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暂不需要,应及时交基地负责人。
二、科研基地人员进入科研基地和从事相关危险检测时需经科研基地负责人授权。
三、科研基地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科研基地特殊工作区需经科研基地负责人同意: ① 身体出现外伤;② 患发热性疾病; ③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④ 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⑤ 娠妊; ⑥ 已经在实验室控制区域内连续工作6小时以上; ⑦ 其它原因造成的疲劳状态。
四、外单位人员来访、参观、进修,必须经科研基地负责人批准。
第五条 项目准入 凡是进行某种危险科研实验活动的,项目负责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并向基地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实验危害评估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