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德 | 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三)

时间:2025-10-20 点击数:

编者按

师者,人之模范也。师德师风是教师的立身之本、立教之基,更是教育事业薪火相传的精神脊梁。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党委教师工作部推出以案说德专栏,通过梳理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筑牢教师队伍思想道德防线。

警示案例

案例一

某高校教师唐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

2019年2月,唐某在课程教学中发表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项、第三项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唐某撤销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的处理。学校对其所在学院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来源: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七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二

某高校教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方式授课问题

2020年9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的图文在校讲授日语课程,影响恶劣。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郎某某停课、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处理,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扣罚绩效工资;对该教师所在二级学院进行通报批评。

(来源:教育部师德警示教育(一)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三

某高校教师黄某某多次在课堂上发表错误言论问题

2019年9月,黄某某在其承担的专业理论课中多次发表与课程无关的错误言论,宣扬错误历史观,误导学生。

处理结果:

给予黄某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暂停评奖评优、职称评定、岗位聘用、教学工作和研究生招生资格12个月,年度考核结果被认定为不称职;对黄某某所在学院领导班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学院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检查,对院长、党委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对分管副院长进行提醒谈话,取消院长、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当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来源:教育部师德警示教育(一)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启示

上述师德违规问题的涉事教师和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体现出上述各地各校深入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一是规范言行举止。在教学与生活中严于律己,言行雅正,为学生树立道德标杆,引导学生向上、向善。二是深掘文化底蕴。洞悉优秀文化的精神内核与当代价值,抵制不良思想侵蚀,筑牢传播的认知根基。三是践行文化精神。在教书育人中传递文化精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浸润学生的心田,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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